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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主持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2024-01-11 10:53 作者: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党史教研部 李辉 来源: 48973 次阅读

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元旦社论,把“通过宪法”列为当年3项伟大任务之一。但当时国家忙于救灾等工作,宪法起草工作一再推迟。直到1953年12月27日,毛泽东领导的宪法起草小组才来到杭州西湖第一名园刘庄,正式开展宪法起草工作。在开往杭州的火车上,毛泽东对随行人员说:“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1954年1月7日,宪法起草小组开始工作。这是毛泽东第一次主持起草宪法,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他对身边工作人员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从党的主席到一般老百姓都要按照它做,将来我不当国家主席了,谁当也要按照它做,这个规矩要立好。”为了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科学性,毛泽东博采众长,深入研究世界各国宪法,他认为制定中国宪法,参照别国宪法和中国历史上有过的宪法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他还列出了宪法学习书单,要求参加讨论宪法稿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也要努力学习各国宪法。

从1954年1月7日开始到3月中旬,宪法起草小组给出了4次修改稿,每一次修改稿都在毛泽东主持下起草。对宪法草案的每个章节,毛泽东都亲自参加研讨,逐条逐句斟酌、充分论证、反复推敲,他与宪法起草小组的同志常常一干就是一个通宵。在宪法起草过程中,毛泽东不仅提出了制定宪法的指导思想和许多重要内容,而且对历次宪法草稿都作了修改,写了不少批语。毛泽东始终强调要做到实事求是,“现在能实行的我们就写,不能实行的就不写。”在原宪法草案中曾指出“这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毛泽东认为不妥。他指出,中国过去有9个宪法,要尊重历史,不能背叛历史,并强调此句“不改不行”。当时,有人提议借鉴苏联命名“斯大林宪法”的模式,命名“毛泽东宪法”,宪法草案也写了颂扬毛泽东的文字。毛泽东对此坚决予以拒绝,并要求删掉宪法草案中颂扬自己的条文。有人说删掉这些条文是毛泽东“特别谦虚”的原因。对此,毛泽东严肃地指出:“不能这样解释,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合适,不合理,不科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

宪法草案修改过程中,先有北京500多名高级干部讨论,全国8000多人讨论,接着是3个月的全国人民讨论,在全国范围内收到了110多万条修改意见和建议。毛泽东带领宪法起草小组集思广益,再次认真修改。对于可能存在的问题,毛泽东指出:“宪法不是天衣无缝,总是会有缺点的。‘天衣无缝’,书上是这样说过。‘天衣’———我没有看见过,也没有从天上取下来看过,我看到的衣服都是有缝的,比如我穿的这件衣服就是有缝的。宪法,以及别的法律,都是会有缺点的。什么时候发现,都可以提出修改。”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中共中央主席,在政务繁忙的情况下,毛泽东自始至终参加了宪法起草和制定工作,这在世界制宪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他提出的一系列制宪原则,一直是我们现今修宪和立法都要遵循的指导思想,对我们今天加强社会主义立法工作、促进法治建设,仍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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