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政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无数优秀共产党员以身作则成为政治清廉的榜样。其中,董必武为六角钱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就成为党史上的一段佳话。
1941年,董必武受中共中央之命,调到红岩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担任南方局常委,掌管红岩机关财务开支。当时,受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反动高潮的影响,设在红岩的八路军重庆办事处生活条件十分艰难。为了有效使用有限的经费,董必武对办事处机关的伙食开支等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明确提出:“既要想尽办法改善同志们的伙食,又决不能乱花一分钱。”相关负责同志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并将每个月的开支账目交给董必武核查。
一次,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把报账的票据拿给董必武签字。董必武翻开票据,看到都是买菜、买米、买煤、车票之类的日常报销,确定属于报销范围,便签字同意报销。就当工作人员报账时,办事处的出纳却发现有六角钱的车票是私人坐车发票,按规定不能报销。此事很快反馈到董必武那里,他重新审核发票,确定那张六角钱的车票确实不能报销,便立即安排同志将那张车票取了出来。
这件事本是工作上的一个小失误,发现问题后纠正过来就可以了,董必武却因此感到十分自责,执意要在大会上作检查。
当天晚上,八路军办事处召开了一次特别的会议。董必武深刻地自我检讨:“同志们在生活上这样勤俭节约,但我在审核发票的时候,却犯了一个错误,把不该报账的六角钱车票签了字报销。幸好被出纳同志及时发现,不然会造成公家的损失。”有同志劝道:“多开支六角钱,也不是你支出的,下次补回来就是了,就不要在大会上作检查了。”但董必武却说:“我认为这不是小事,这关系到党的财务纪律问题。六角钱这件事情,起码说明我的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对办事处所处的地位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所以我必须作深刻检讨!”最后董必武坚持在大会上作了检查,还写了一封检讨信给党中央。
新中国成立后,邓颖超有一次到重庆重访红岩村,参观了董必武的卧室陈列。回忆起六角钱车票报销的事情,她严肃地指出:“为了这六角钱,董老都作了检讨。而今,有些人贪污、浪费国家资产几万元、几十万元、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呀!我们要向董老学习,牢记红岩村的革命历史,弘扬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