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22日,全省美丽乡村(和美湘村)建设培训班在长沙市望城区召开。会议旨在进一步明晰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精髓要义,厘清新阶段美丽乡村发展思路和方向,把握建设内容和重点,合理安排建设时序,规避风险雷区,聚力和美湘村建设。
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和美湘村”建设,截至2023年,省、市、县三级累计建成1025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占全省总村数的43%,其中省级示范村1129个,占比4.8%。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由点及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人居环境“提质性” 改善,乡村产业“稳步式”发展,乡韵乡愁“传承性”保留,绘就了“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湖南新画卷。
会议指出,要结合“建设标准是什么、资金从哪里来、群众工作怎么做”三把钥匙,准确把握美丽乡村建设标准,避免规划同质、建设同质、管理同质,注重村庄规划的实用性、乡韵乡愁的传承性、乡村建设的延续性、农民群众的自主性。要强化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探索建立群众自己出、上级政策补、增减挂钩赚、社会参与投、集体资源换、城乡互助帮、就地打工抵、金融创新贷的筹资办法。要坚持市场化运营,将乡村建设活动升级为经济发展活动,进一步增强乡村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要合理划分建设单元,引导更多村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延伸到千家万户。
会议要求,要按照“办得到、能推广、可持续”九字方针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自治、依法监督”四项原则,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农民主体,解决好“谁来治理”的问题;重点把握好虚和实、点和面、缓和急、改革创新和守底线四个关系,解决好“怎么治理”的问题。
初审:田文娟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