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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联动!我省自然资源领域首次有了督察执法联动机制

2024-05-20 08:29 作者: 田文娟 刘琰 彭小云 来源: 45815 次阅读

记者5月11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职能作用与优势,与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有效协同互补,形成自然资源保护与监管的强大合力。据了解,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集中联动,在省内尚属首次。

《意见》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联动协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督导机制、联合培训机制4项工作机制,重点明确各职能部门内设机构和责任人,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重大政策和疑难问题;根据专业优势互通信息和提供技术支持;对未批先用、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各种工程治理为名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或损害群众利益等重大典型问题和失职渎职等涉嫌职务犯罪行为采取联合督导;开展联合培训等,确保联动协作日常工作常态化、规划范进行。

《意见》详细列举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联动协作的工作重点,这也是本次多部门联动协作的最大特色所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主要涉及非诉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法院生效裁判执行监督、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衔接、涉刑案件公安提前衔接、自然资源领域技术支撑与支持等6大工作重点。

此外,《意见》明确以民事公益诉讼推动自然资源的生态修复和保护,人民检察院发现违法行为人严重破坏自然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经依法全面履职仍不能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可以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初审:田文娟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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