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监测生产消费数量大的重点农产品品种和特色小宗品种,形成特色小宗品种三年轮动监测、问题品种持续监测工作机制,力争将“菜篮子”主要产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通知》明确,各市州要按照1.8批次/千人的监测目标制定具体方案,在确保落实监测总量前提下,可结合生产实际适当调剂县际任务,其中监督抽查比例不少于20%。例行监测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重点,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同时要逐步扩大例行监测参数,将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作为应检参数,并针对用药情况和监测能力,将检出次数多、易超标的药物纳入监测范围。省级例行监测参数调整为:蔬菜水果监测参数76种、茶叶监测参数29种、稻谷监测参数24种、畜禽产品监测参数31种、水产品监测参数33种。
《通知》扩大了专项监测范围,聚焦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小宗名贵品种,关注激素、膨大剂、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参数,结合实际开展专项监测。省级将百合、黄花菜、莲藕、秋葵、芦笋、芫荽(香菜)、黄桃、杨梅、桑葚、火龙果、蓝莓、柚子、枇杷、鹌鹑蛋、鸽子蛋、大鲵、虹鳟和鲟鱼等特色小宗品种纳入专项监测范畴,实行三年轮动监测。
关于监测结果运用,《通知》提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与部级创建示范挂钩,合格率低或有禁用药物检出的县原则上不推荐参与创建。加强监测数据共享,省级及时将监测情况通报省食安委相关组成单位,并将抽样主体信息、监测参数、检出值等数据结果上传至信用湖南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平台。
初审:田文娟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