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近日印发《湖南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进一步规范省属高校基建管理。《管理办法》共9章53条,主要有以下特色亮点: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不抄袭现有条文,不增加审批环节,只从加强管理角度建章立制。
二是做到两个全覆盖,即监管项目全覆盖,除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明确将维修工程、土方工程、护坡工程和装饰工程纳入监管;监管单位全覆盖,明确预算归口该厅管理的省属高校、直属单位、省属高校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项目管理均要执行该办法。
三是强化三个全过程,即强化全过程审计监督、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全过程闭环管理。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