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1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今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将提高到不低于700元/月和不低于5400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1150元/月和1600元/月。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