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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六大举措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023-03-21 21:24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215164 次阅读

针对我省辖区内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定位不准确、校外教学点设置不达标、招生管理不规范、教学要求不落实、考试管理不严格、经费管理不合规等问题,近日,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

近年来,一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机构虚假宣传、违规办学,如宣称只需交钱,就可“保过”。“轻松拿学历”“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虚假性、误导性的广告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饱受质疑。

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包括我省辖区内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活动的省内外高校(含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及其在我省辖区内设立的函授站、业余点以及开放大学在系统外设置的学习中心(以下统称校外教学点)。

记者获悉,专项整治有六大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办学定位。要求各高校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强化公益属性,不得下达经济考核指标。二是规范教学点设置。要求各市州教(体)育局严格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和年度办学审核与教学评估,及时整改撤销不达标、不合格的校外教学点。三是规范招生管理。要求各高校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宣传,各地开展违规广告发布专项整治,对违规注册“双重学籍”进行核实处理。四是规范教学实施。要求各高校加强对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严格落实课程教学、实验实训、考勤、作业、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答辩及审核等环节要求。五是规范考试管理。要求各高校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舞弊和替考行为发生。对开展纸质化考试的,要规范设置考场。对开展网络考试的,要完善远程监控措施,及时进行考生身份识别。六是规范经费管理。要求各高校保障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经费,严禁其他机构和个人代收代缴,严禁上缴前分配。

专项整治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督查核实、巩固提升4个阶段,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省专项整治办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88886352。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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