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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

2023-03-22 07:14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138921 次阅读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

规范报名信息采集。通知要求,各地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通知明确,各地要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严禁普通高中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通知》强调,各地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认真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

科学合理划定片区。《通知》提出,各地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

《通知》还要求,健全有序录取机制,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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