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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对我省独立学院转设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2023-12-23 10:08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178829 次阅读

6月12日,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湖南省独立学院转设实施方案》精神,就转设前以独立学院名义所招收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有关问题,作出具体说明。

1.以独立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使用独立学院的名称注册学籍。

2.以独立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在学信网上的个人信息与转设前一致,且可查询、可追溯。

3.以独立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达到独立学院毕业条件和满足学历、学位授予条件,发放独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独立学院在校学生继续由独立学院负责培养。

5.独立学院在校学生在现有独立学院学习、生活至毕业。

6.以独立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毕业后考研究生、考公务员等升学、就业事项均按照原独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的身份进行。

7.独立学院毕业生的校友关系归属独立学院的原举办高校。

独立学院.jpg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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