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近日发布通知,今年全省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8628人。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具体招生计划如下: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1001人,其中省级项目计划880人,市州项目计划121人,均为本科培养层次;小学教师、小学男教师、小学教师(扶贫)、小学教学点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6721人,其中省级项目计划3720人,市州项目计划3001人,本科、专科培养层次皆有;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874人,其中省级项目计划306人,市州项目计划568人,本科、专科培养层次皆有;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32人,均为专科培养层次。
专科层次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本科层次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即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中职毕业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如被录取则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未被录取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学生自谋职业。
招生计划设置4类:普通计划,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乡镇计划,从县市区招生、回乡镇就业;民族乡计划,从乡招生、回乡就业;教学点计划,从乡镇招生、回乡镇小学教学点就业。报名学生参加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省教育厅要求,严禁擅自变更招生来源计划,严禁提前签订《协议书》,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