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0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今年以来,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农机推广服务“331”机制具体推进措施,持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年度目标任务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农机推广服务“331”机制,即2020年省市县财政安排3亿元开展农机作业补贴、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和贴息贷款,撬动农机购置资金30亿元,推动全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亿元。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机装备加快升级,我省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完善“331”机制工作推进措施。
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进一步扩大补贴品目,将先进适用、绿色发展和设施农业相关设备设施纳入补贴范围。2020~2022年,连续三年省财政将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对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秩机、水稻烘干机、轻型履带拖拉机(自吸式石灰精量投田机)、自走式旋耕机、自走式打捆机、秸秆制肥机、油茶烘干(剩壳)机、钢架大棚(日光温室)等9类机具进行累加补贴。鼓励市县对重点急需和薄弱环节机具进行适当累加补贴。
加快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简化补贴办理程序,推行手机APP办理补贴。压缩购置补贴办理时间,从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至补贴兑付到卡,应在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
切实降低农民购机成本。用好用足农机购置贴息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购置农机,给予市场报价利率50%的贷款贴息和年化率1%的担保费补贴(2020 年予以年化率1.5%担保费补贴)。
加快推动农机报废更新。各地要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和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 农机报废拆解必须拍照并全程录像,相关资料保存 3 年备查。
抓好自主选择品目补贴试点。已经开展自主选择品目补贴试点的县,要加快设备设施安装和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试点稳步有序推进,省里将在现有自主选择品目补贴试点县基础上,适当扩大试点范围。
积极推广家庭式碾米机。要求在年内全部送达,实现“一村一碾米机”。
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一是抓好农机合作社建设,持续开展“强技能稳就业”培训。二是试点县要结合农事农时,加快推进水稻机抛、水田深翻耕、侧深施肥等作业补贴和果菜茶田土宜机化改造试点。三是大力推动设施农业,重点支持示范基地建设,带动辐射设施裁培、设施畜禽、设施水产同步高效发展。四是严肃查处套取补贴、倒卖补贴机具、机具降配减配等违规经营行为。
初审、一校:于 钊
复审、二校:傅仁斌
终审、三校:郭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