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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2023-06-26 20:46 作者: 朱忠达 朱常翠 来源: 330884 次阅读

11月29日上午,汝城县人民法院为一起调解结案的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放了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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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而诉讼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经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离婚案件,没有离婚证,法院会出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在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婚姻登记、子女就学等事务时,往往需要携带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以证明双方当事人已解除婚姻关系,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包含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割等当事人的大量个人隐私信息,存在着不便携带、容易泄露隐私等问题。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汝城县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主动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生效文书案号及生效日期,并明确双方的婚姻关系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之日解除的内容。相比离婚文书,未涉及个人隐私内容,不会让当事人遭受隐私暴露带来的不便,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发放《离婚证明书》充分体现了汝城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助推家事审判工作更加专业化、人性化,传递了法院司法为民和“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温度。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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