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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探索秸秆绿色补偿制度

2023-03-21 09:10 作者: 刘长宏 来源: 209132 次阅读

湘潭县是典型的“粮猪型”农业大县,农作物以水稻、玉米、油菜、花生、豆类、薯类等为主,秸秆可收集量约为50万吨。近年来,湘潭县积极创设秸秆绿色补偿制度,扎实推进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湘潭县坚持制度驱动,针对秸秆综合利用,分别建立了绿色补偿制度、绿色发展制度、绿色考核制度。该县将秸秆综合利用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相挂钩,对秸秆综合利用开展较好的主体足额发放各类补贴,对开展成效不好的主体取消或减发补贴。同时,该县在项目扶持、政策优惠、生态补偿、模式创新等方面,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绿色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印发通知,将秸秆综合利用与有关农业农村项目申报相挂钩;对探索形成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获得省级部门、省级主要媒体以上(含)肯定或推介的,按照10万元/个给予奖励。此外,该县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和相关责任人任期内环境保护责任审计范畴,与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考核或评选(奖励)工作挂钩。

通过体系带动,湘潭县深入推进秸秆收储运、现代机械化及秸秆综合利用三大体系建设。该县在8个乡镇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5个,每个收储中心配套3个以上村级收储网点。每个收储中心秸秆仓库面积800平方米以上,年收储量不低于2000吨;村级收储网点配备临时仓储厂房200平方米以上,年转运消化量不低于500吨。大力引导主体购置秸秆打捆机和半喂入式收割机,2021年全县新增秸秆打捆机106台,半喂入式收割机32台,大幅度提升收储机械化水平。加速培育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大力扶持县域相关主体扩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由2020年的29家增加至2021年的51家。

据了解,该县还依托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开展秸秆资源台账数据审核、技术培训、产学研联合攻关等,指导各乡镇和项目实施主体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构建秸秆利用技术推广体系,延长秸秆利用产业链,提升秸秆利用价值链。

 初审:吉    映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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