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肢体骨折需要在手术中打钢板用以固定,很多患者担心钢板留有隐患,想在骨折愈合后把钢板取出来。事实上,肢体骨折术中打的钢板是否需要取出是因人而异的,而且也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目前肢体骨折手术所用的钢板,其材质基本上是钛合金的,与人体组织的相容性很好,不易产生金属反应,可以在体内长期存留,且不影响日后行磁共振检查,因此,单纯从钢板对人体的影响来说,若患者在骨折愈合后无任何不适感,可以不取出钢板。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还需要考虑患者的年龄及骨折的部位。对于年轻患者来说,一般情况下建议取出,因为未知的因素有很多,例如,大腿骨折患者多年后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换膝关节,那么留在体内的钢板会影响膝关节置换的手术治疗。钢板取出的时间一般在肢体骨折术后1年半到2年,如果多年后再取出,钢板与骨质会贴合得更紧密而很难取出,若强行取出有可能造成额外损伤。而对于老年患者来说,一般不建议取出,因为取钢板需要手术,而手术是有创伤和一定风险的。另外,从骨折部位来看,如果手术区域的解剖结构比较复杂,不建议取钢板,例如,骨盆骨折手术中打了钢板,术后瘢痕粘连会比较严重,如果后期强行取出钢板,对患者造成的损伤(如神经损伤等)可能会更大。如果肢体骨折的部位靠近关节,手术中钢板需要跨关节固定(如锁骨远端骨折,手术中须行跨肩锁关节钢板固定),那么随着时间的延长,钢板就有断裂或拔出的可能,因此,这种情况下是建议手术取出钢板的。
初审:黄臻喆
复审:马林虹
终审:袁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