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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展现司法为民“大作为”

2025-06-11 11:19 作者: 来源: 法治日报 6352 次阅读

这是一个仅有7人、屡获殊荣的法庭。

  辖区人口近15万,年均受理案件700余件,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这就是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人民法庭。

  记者近日从梨树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孤家子法庭成立于1963年,经历过改制又恢复,多年来“铭于心、践于行”,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最高追求,用实际行动诠释“小法庭大作为”的深刻内涵。

  真情调解

  “我辛辛苦苦把他们养大,现在我岁数大了却没人管。”2020年夏季的一天,潘大爷冒雨找到孤家子法庭时任庭长孙海鑫,声泪俱下地讲述了他被5个儿子抛弃的情况。

  孙海鑫立即赶到老人所在的村子,走访村干部和部分村民,连夜在老人家里开庭审理这起赡养纠纷案。经过孙海鑫耐心教育,潘大爷的儿子、儿媳们当场承认错误,对老人的晚年生活进行了妥善安排。孙海鑫走时,已是深夜。

  “离婚纠纷中还会有旧情,赡养纠纷中还会有亲情,邻里纠纷中还会有乡情,借贷纠纷中还会有友情,交通事故纠纷中还会有同情。只要努力唤起人们的真情,大部分恩怨都会烟消云散。”孙海鑫说。

  基于孙海鑫扎根基层、服务基层30余年的工作经验,2018年,“海鑫法官说事点”应运而生。截至目前,“海鑫法官说事点”已累计开展进村法律服务200余次,接待说事群众2000余人次,处理各类矛盾纠纷880余件,将“党员先锋岗”亮在审判一线。

  高效解纷

  “今天他能砸了我的仓房,明天就能拆了我的家。”说起和小儿子宋老三的矛盾,尤大娘愤怒不已。今年2月,尤大娘与宋老三发生矛盾,气头上的宋老三将院内的驴圈砸坏。

  在尤大娘家,孤家子法庭办案法官邹昌政悉心听取双方陈述,了解事情的原委。

  原来,尤大娘和宋大爷早些年一直与宋老三一起生活,两位老人与宋老三同居一个院落,西侧为两位老人大儿子宋老大居住的院落。2024年初,宋老三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自己又经常在外打工,经过协商,由宋老大赡养两位老人,两位老人所分得的耕地由宋老大负责耕种经营,并签署赡养协议。因尤大娘和宋大爷对这份协议意见不统一,两位老人并未签字。

  “我们把法庭搬到社区,就地化解。”邹昌政说。在社区调解室内,办案法官一边情感疏导一边释法说理,逐步引导双方增进理解、寻求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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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对院落进行了分割,宋老三也对损坏的驴圈进行了赔偿。从起诉到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仅用一周时间就圆满化解。

  这是孤家子法庭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基层法庭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

  2021年,梨树县法院被最高法选定为“三进”工作试点法院,孤家子法庭落实“走出去、请进来、树品牌”的工作思路,主动邀请乡镇干部和网格员担任调解平台联络员,并邀请村干部、地方乡贤组成精干调解队伍,凝聚起法庭、乡镇、村屯社区的三级解纷力量,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构建起集法庭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为一体的人民调解格局。

  暖心办案

  “这个案子比较特殊,需要请一名手语老师明天为当事人进行手语翻译。”今年3月26日,孤家子法庭收到聋哑妇女赵某的离婚诉求信,由于当事人无法张口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办理此案的邹昌政提前做足了审理准备。

  次日上午,赵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到法庭。在手语老师的协助沟通下,法官了解到,赵某因与多年在外务工的丈夫感情不和,想起诉离婚。

  随后,在妇联等多方见证下,办案法官联系到其丈夫王某,询问了双方意见,最终通过手机在线上签下调解协议。

  走出法庭,赵某突然转过身,在阳光下对办案工作人员竖起大拇指并反复弯折,这是手语“谢谢”的意思。此刻,微笑在她的脸上绽放,格外灿烂。

  多年来,孤家子法庭的法官在辖区3个乡镇的31个行政村、12个社区留下巡回审判足迹,所办理的数千件案件饱含司法温度,用行动诠释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初审:卢佳良

复审:马林虹

终审:袁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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