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以下简称高考体检)工作将在3月14日之前完成。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复检,复检须在3月28日前完成。高考体检、复检时间均由各市(州)教育考试院组织安排。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在4月8日前到所在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仲裁,省教育考试院将负责协调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参加高考体检的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所有规定项目的检查,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尤其是报考各类单招、艺术类等特殊类型的考生,要避免发生漏检和错检等情况。未经高考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对于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教育部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中学(报名点)要认真组织考生参加高考体检,指导考生如实填写(涂)既往病史(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应指标情况等)和残疾状况,如没有既往病史或者残疾状况须填写“无”。考生本人对既往病史和残疾状况真实性负责,录取入学后发现故意隐瞒情况者,高校有权按照招生章程作出处理。
体检工作结束后,相关工作人员会检查体检表中所有项目是否都有相应结论,确认无漏检、漏填项目后,体检表交由考生阅知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
省教育考试院强调,高考体检工作严格实行“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规定,各地各相关单位及体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在高考体检工作中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失误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悉,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高考体检工作由培养学校组织实施。军事院校体检、直招士官体检、公安院校体能测试等由相关职能管理单位另行发文通知。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