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及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惠农补贴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省农业农村厅日前梳理的2024年湖南省惠民惠农补贴政策中提到,我省落实多项养殖补助政策,确保养殖户得实惠,切实保障全省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支持,包括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补贴标准由县级具体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明确支持对象、项目内容、项目绩效、支持方式、支持金额和项目责任人。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可以享受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补助标准为:猪800元/头(非洲猪瘟扑杀补助为1200元/头)、羊500元/只、禽15元/羽、肉牛3000元/头、奶牛6000元/头、马12000元/匹。
针对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自主申报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并通过审核可获得补助,补助标准为:猪2元/头、禽0.1元/羽、牛4元/头、羊2元/只。
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可以享受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补助指导标准为: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的病死猪,体长50厘米以下,每头补助70元;体长50厘米以上,每头补助80元。无害化收集处理系统不能覆盖,经批准进行分散处理的病死猪,体长50厘米以下,每头补助30元;体长50厘米以上,每头补助40元。
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者可获得强制免疫劳务补助,具体标准由县级制定,主要根据强制免疫劳务补助资金总量,结合强制免疫计划实施者实际承担强制免疫工作的任务量和免疫效果评估结果等因素测算制定。
初审:向莉莉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