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十部门发文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推动农民工参加社保

2024-11-28 09:04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5595 次阅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高质量发展。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目前,全国农民工约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1.9亿人,脱贫人口务工超过3000万人。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意见》提出,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包括“扩大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业就业规模”“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壮大劳务品牌”“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等具体举措。同时提出打造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园区,优化场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是一个家庭生活的基本支撑。《意见》强调,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优化运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以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组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或速裁团队),落实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推动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维护其社保权益。

有序推进农民工群体市民化是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今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此次《意见》也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工作重点,推动进城农民工城镇落户和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比如,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要优化积分落户评分标准,以稳定就业、稳定居住为主要依据,降低对学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要求,鼓励取消年度名额限制。

农民工进城就业、落户,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通常就是住房和子女教育问题。《意见》要求,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各地要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重点加大人口净流入集中的城市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巩固并稳步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加快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推动因地制宜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

此外,《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大力度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初审:田文娟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分享到:
头条推荐
省农科院专家下沉一线 助力怀化鹤城特色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