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入侵到人类活动区域,造成农作物损失甚至是人员受伤,近期多地频现野猪致害事件。近日,国家林草局就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作出回应,积极从法律层面、探索猎捕方式上解决致害问题,同时指导、监督地方认真开展日常工作。
2023年6月起,野猪已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三有”名录)调出。不需再办理《狩猎证》进行猎捕,为致害防控工作扫清了制度障碍。
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综合试点的基础上,今年1月,国家林草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全面加强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一是指导各地开展监测预警,科学确定野生动物致害防控重点区域;二是加强预防控制,采取优化栖息地、推进防控设施建设、分级分类开展种群调控、强化应急处置等措施;三是建立健全补偿救助机制,进一步推动制定、修订补偿办法,探索致害保险机制,扩大险种范围,做好受害群众救助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科学保护宣传、加强致害安全教育等。通过系列措施的实施和应用,大幅度降低了野生动物对群众生产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考虑到枪猎是目前最为有效的猎捕手段,但涉及社会安全事宜须严加监管,对此国家林草局正与公安部协调,优化枪支弹药使用管理制度,保障专业猎捕工作顺利开展,还将积极借鉴国外猎捕经验,拓展笼捕、网捕、围栏诱捕等多元化猎捕手段。
同时,国家林草局正安排部署各地对人员密集场所、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加强监测预警,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主动预防,做到“早发现、早响应、早处理”,严防野猪“流窜作案”,尽量避免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近年来,各省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创新主动防控措施。比如,研发野猪电子限制器设备和野猪自动猎捕远程监测管理系统;将野猪防护设施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推广修建干壕沟、金属围网、围墙等物理隔离措施;探索智能化驱赶野猪技术,安装野生动物超声波和拟声驱赶器、预警监控设备等。另外,各省林草主管部门积极向省财政厅申请解决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补助资金,并在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确保受损群众及时得到应有的补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野猪被移出“三有”名录,绝不意味着老百姓可以随意猎杀野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涉野生动物犯罪的罪名中,包括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涉及的对象为野外的“三有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即使野猪不在“三有动物”名录里,也可能被一些省纳入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涉及的对象为野外的陆生野生动物,当然包括野猪在内。这意味着,如果属于上述情形,猎杀野猪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规定,构成犯罪。
初审:田文娟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