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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2024-10-23 17:37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45382 次阅读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调整完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改进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强化补充耕地管理、严格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和加强管理政策衔接等5 方面细化明确17条政策措施,建立以省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耕地与其他农用地之间转换的平衡格局被打破,造林种树和种果种茶等成为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耕地占用与保护的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与此同时,全国耕地后备资源日渐匮乏,加之保护生态的刚性约束, 通过开垦宜耕未利用地补充耕地难度越来越大。此外,一些地方执行政策走偏走样,出现了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甚至弄虚作假等情况。这些问题亟须通过系统改革来解决。

《通知》明确,调整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范围,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统筹各类补充耕地资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国土调查成果中各类非耕地地类,均可作为补充耕地来源。按照“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的原则,优先将从平原和低坡度耕地中流出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恢复为耕地,因地制宜推动园林地“上坡”、耕地“下坡”,优化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布局。

在改进占补平衡管理方式方面,《通知》强调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国家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对各省(区、市)各类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实行年度“算大账”,实施省级行政区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质量稳定监督管理。同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以补定占”(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下,以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补充耕地指标和允许占用耕地规模的上限)管控,实行非农建设占补平衡差别化管控,严格核定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

严把补充耕地验收关口、确保补充耕地质量是落实“占优补优”的关键。对此,《通知》提出农业农村部建立统一的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方法和标准,强化刚性约束,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平均水平不低于各类占用耕地质量平均水平,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报备范围的补充耕地质量不低于上年度县域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平均质量等级。

此外,为确保补充耕地长期稳定利用,《通知》明确要求将补充耕地后续培肥管护资金纳入占用耕地成本,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垦造和恢复耕地的质量建设,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权利人持续耕种,组织补充耕地主体、经营主体对补充耕地持续开展地力培肥和后期管护,提升耕地质量。

初审:田文娟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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