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三部门发布《关于入湘动物实施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我省依法设立29个入湘动物指定通道,检查对象为经道路运输进入我省的动物。
《通告》明确,凡经道路运输进入我省的动物,必须附有效动物检疫证明等相关资料,按要求加施畜禽标识,从本省指定通道进入,接受指定通道检查站的查证验物、消毒后,取得检查专用章签章后方可进入。凡未取得入湘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检查专用章签章运入动物的,本省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
《通告》明确了在长沙、株洲、邵阳等9个市州,设立浏洪高速浏阳大瑶检查站、炎睦高速炎陵神农谷检查站等29个入湘动物指定通道。《通告》强调,本省入湘动物指定通道若有调整,由省农业农村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通告》所称动物是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规定的畜禽,包含鸡、鸭、鹅、猪、牛、羊、马、驴、骆驼等33种家养畜禽。
《通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0年9月5日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入湘生猪及生猪产品实施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湘农联〔2020〕97号)同时废止。
初审:向莉莉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