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便宜好用的集采药品需要到医院挂号买?近日,省医保局发布《湖南省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让群众在家门口的药店就能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
征求意见稿提出,借鉴长沙市和相关省、市集采惠民药店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于9月底前正式启动实施。
此次试点可能涉及哪些药品
集采药品,即医保部门通过与药企谈判,采取“以量换价”“量价挂钩”的方式,为群众争取到价格更为优惠的药品。近年来,在国家医保局的大力推动下,集采药品已逐步走进各地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店,极大地方便了患者的用药。
此次试点可能涉及哪些药品?根据征求意见稿,药品范围要求是湖南正在执行且中选企业主动承诺保障供应的集采中选药品。
征求意见稿提出,省级医保部门按照中选企业自愿申报、主动承诺、保障供应和适宜在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的药店配备销售的原则,统一发布《湖南省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药品品种》(以下简称《“进零售药店”药品品种》)并动态更新。《“进零售药店”药品品种》主要为适宜在试点药店配备销售的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及代谢类、泌尿生殖、全身用抗感染类、皮肤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等非注射剂类集采中选药品。其中,连锁门店集采药品配备数量原则上不少于60种,单体零售药店集采药品配备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种。鼓励连锁零售药店以市州为单位配齐《“进零售药店”药品品种》。
根据征求意见稿,9月,省级医保部门将统一动态公布第一批湖南省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药品品种和推荐配备药品品种。
集采药品可能进哪些药店
那么,集采药品可能进哪些药店?
征求意见稿提出,试点范围为长沙市以外的市州选择不少于1个县(市)和1个区;试点区域内的医保门诊统筹定点药店全部参加,其他医保定点药店自愿参加。
根据征求意见稿,9月底,各市州医保部门按照“申报一批、成熟一批、运行一批”的原则,指导参加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的药店完成基础改造、开通省招采子系统采购账号、签订购销协议等,向社会公布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的药店名单。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参加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的药店做到“五统一”:统一悬挂集采专识标牌、统一设置集采药品专区(柜)、统一双标签公示价格、统一销售价格承诺、统一监督管理。
集采药品进药店价格怎么算
根据征求意见稿,参加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的中选企业应根据参加药店的采购需求,按不高于集采中选价格及时足量供应中选产品;参加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的药店应双标签公示集采药品中选价格和销售价格,鼓励按不高于集采中选价格销售,也允许按集采中选价顺加不超15%销售。
征求意见稿提出,集采药品须在进销存系统中做单独标记,严禁倒卖、串换、分销、跨省销售集采药品,严禁强行搭售或捆绑销售其他商品。
初审:向莉莉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