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培训治理是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中的关键内容。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力度,我省公布一批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案。去年8月12日,湘潭县教育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县某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学科类校外培训办学许可,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数学、语文、英语等学科类校外培训,其正在举办的学科类培训现场共有学生60人,合计收取费用3019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该县教育局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对该机构负责人王某某进行教育和警示告诫,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该机构予以警告;责令该机构退还学生家长27431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760元;责令该机构停止招收学科类校外培训学员;对该机构决策机构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
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案。去年10月22日,邵阳市教育局开展明察暗访时发现,刘某某在武冈市某教育托管中心内违规进行学科类培训的问题,遂将该问题线索转由武冈市教育局核查处理。经查,刘某某借助“托管”名义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未依法取得校外培训办学许可,为无证非法办学,其共招收学生12人,收取培训费41800元,其中已消课费用12824元,未消课费用28976元。
依据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武冈市教育局对当事人刘某某给予行政处罚:对刘某某进行教育和警示告诫,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刘某某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退还学生家长未消课费用28976元;处罚款12824元。
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案。去年7月19日,张家界市教育局开展“监管护苗”专项行动中发现,张家界某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内有学生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经查,该公司未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其正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现场共有学生58名,同时发现相关英语、数学科目培训材料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张家界市教育局决定对当事人付某给予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60404.75元。
该批典型案例中,还有浏阳市杨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案、耒阳市某艺术培训中心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案等。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力度,着力规范校外培训市场,让孩子们拥有更美好的成长时光。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