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难、交流难……残疾人打官司遇上难题怎么办?8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在长沙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高院与省残联联合出台的《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一条举措》(以下简称《举措》)进行解读。
《举措》对提供无障碍场所便利、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优化无障碍导诉服务、落实无障碍司法救助、支持无障碍辅助培训、保障残疾人合法诉权、做好纠纷源头预防、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联动化解涉诉信访、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协调保障机制等提出了要求。
《举措》要求,新建诉讼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应当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要求,因地制宜为残疾人参加诉讼提供全过程无障碍服务。既有场所设施不符合建设规范的,应当进行必要改造;确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改造的,应当通过人工服务等方式提供合理便利。
全省各级法院诉讼服务场所应当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根据实际配备相关诉讼资料的无障碍版本,根据不同残疾类别当事人需求,提供有声、大字、电子、盲文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探索提供大字、盲文版裁判文书。
诉讼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涉残疾人纠纷绿色服务窗口,鼓励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无障碍导诉员,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优先、友好的诉讼服务。对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到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残疾人,可以安排人员上门服务或引导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利方式办理。
全省各级法院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当告知其向相关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告知其有权依法提出免交、减交、缓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申请并依法审查准予。对涉残疾人案件设立专门标识,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采取便利残疾人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省高院、省残联将共同建立“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组建涉残疾人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设立调解工作室、诉讼服务站点等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涉残疾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初审:向莉莉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