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民政部联合21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层面专门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出的总体性、系统性部署。
数据显示,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超2.96亿,其中有1.2亿老人生活在农村,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难题?《意见》提出,从县、乡、村三级发力,打造农村养老服务网。支持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失能照护专区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推进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转型,建设成为具有协调指导、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转介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要将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村庄规划。
《意见》定下目标,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互助养老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失能照护、医康养结合、助餐、探访关爱、学习娱乐等突出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初审:田文娟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