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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湖南省贯彻〈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严厉打击无证屠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4-03-08 08:10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44898 次阅读

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湖南省贯彻〈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化工作,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据悉,近年来,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不断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多措并举推进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和转型升级。但屠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设施装备水平低、屠宰行为不规范、过程管控不严格等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给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1月1日前已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均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至2026年1月1日仍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2024年1月1日起新建(含原址重建、迁址新建)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应当满足《规范》对于厂房、设施设备、工艺、人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投产后应当全面达到《规范》要求。

《实施方案》提出,省农业农村厅将统一组建生猪屠宰质量管理专家库,负责全省《规范》实施的检查评定工作。在检查程序上,各市州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照自查整改、县级初审、市级审核、专家组现场检查、检查结果认定的程序开展。同时注重检查结果运用,推动实现检查结果与检疫出证系统相互关联,提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精准化管理水平。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规范》实施的各项保障措施,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将《规范》实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根据生猪屠宰企业调研摸底情况,全面梳理、分类推进,对基础条件优劣不同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各地要全面掌握企业自查整改和技术改造实施进度,督促企业自查和问题整改;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无证屠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初审:田文娟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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