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遭遇拒收现金,该怎么办?人民银行对拒收现金有哪些处罚措施?1月31日,在2023年度湖南省金融运行形式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货币金银处处长欧家波就人民银行对拒收现金处罚措施等进行了解答。
欧家波介绍说,如果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违法,若经营主体仍然拒收,可保留相关视频、音频等证据,向当地人民银行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执法程序规定,对事实进行核实,并视行为性质、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大小等,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以及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拒收现金行为的处罚包括警告和罚款。对公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拒收现金行为实施处罚,并以适当方式通过媒体曝光;对影响范围较小的小微主体拒收现金行为,以警示教育为主。目前,我省已有2家经营主体受到罚款,1家经营主体受到警告。
自2023年10月以来,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已组织全省商业银行对56700多个收费场所进行排查,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医院、药店、餐饮住宿、公园、社区等各类重点使用现金经营主体和场景。摸排内容为是否拒收现金,是否具备收受现金的条件,是否以变相方式歧视现金,是否有零钞备付以及零钞备付是否充足等。此外,全省还通过开展专项宣传、发放宣传折页、上门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人民币知识,宣传受众约920余万人(次)。同时,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进一步推动现金服务便利化,全省商业银行现金服务网络与城镇社区对接率达100%,农村乡镇对接率接近90%。
据悉,全省已有21700多个经营主体签订“不拒收现金承诺书”,2023年第四季度全省受理与拒收现金行为有关的投诉7起,相较2022年同期下降43%。
初审:向莉莉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