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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门诊血透费用报销80%

2024-01-29 16:32 作者: 来源: 湖南科技报 46938 次阅读

参保人在门诊做血透,哪些费用可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1月19日,省医保局等4部门发布《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治疗)慢特病门诊待遇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保障范围、报销比例、结算方式、异地就医等一一明确。

记者了解到,慢性肾衰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医嘱接受血液透析治疗,包括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相关治疗、医用耗材及必要的检查检验、辅助用药的费用,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范围。  

该《办法》明确,全省范围内慢性肾衰(血透)慢特病门诊待遇统一实行按月度定额医保结算。定额医保结算标准内不设起付线,目录内不设先行自付比例,不区分在职退休,职工医保报销90%,职工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10%,居民医保报销80%,居民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20%;定额医保结算标准外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慢性肾衰(血透)慢特病门诊待遇月度定额医保结算实行单列管理,可与其他慢特病门诊待遇同时享受。

异地就医如何报销是不少患者关心的问题。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患者异地门诊就医须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均须通过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异地联网直接结算不降低医保报销比例。省内异地就医,按照就医地月度定额标准医保结算;省外异地就医,以参保地的月度定额标准为最高限额进行月度限额结算。例如:省内A地参保退休职工李某在省外B医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A地的月度定额标准为4500元,由于省外医保异地联网结算系统不支持定额结算模式,只能转为限额结算模式,李某在B医院门诊血液透析治疗每月医疗费5800元,医保异地联网结算系统只能按照每月4500元的标准限额结算,李某除了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450元,还需要支付超过限额部分的1300元,合计个人支付医疗费用1750元。

记者获悉,申请享受慢性肾衰(血透)慢特病门诊待遇的参保患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相关病历资料,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填写申请表,交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下月起生效,有效期3年。

该《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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