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日前出台《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各地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方式,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耕地利用效率。
指导意见要求,要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行推动,不得损害农民权益。要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指导意见提出,要科学选择试点范围。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灌溉条件、作物品种等因素,优先在群众意愿高、基层组织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的平原、浅丘地区开展试点。拟开展试点的村组,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试点。
此外,要因地制宜探索路径。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具有风险小、成本低、易操作、能回溯等优势,鼓励各地采取这一方式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组织实施。对于多数农户仍直接耕种承包地的,可以探索将农户承包地经营权集中,实现按户连片经营,解决耕种不便等问题。对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可以探索设置承包农户按户连片经营的自种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的租种区等方式,满足不同主体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多元需求。要结合村组实际制定试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路径、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指导意见指出,要落实好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要求,坚决防止借解决农户承包地细碎化之机搞打乱重分。对于农户自愿采取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向发包方备案,并及时变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集中连片后,如统一对外流转,应当有农户书面委托书,并引导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公开进行。
初审:向莉莉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