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升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普通高中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升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
各地要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更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省级统筹,进一步清理规范中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确需保留的,要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市(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出台新的中考加分政策。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
《通知》提出,各地各校要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精简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