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近日,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湖南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强我省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方案》明确,校外培训监管执法的重点主要包括无证经营,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场所、培训收费规定,违规举办竞赛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屡禁不绝,一些被查机构“换个马甲继续干”,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违规成本低。针对这一现象,《方案》强调,对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网站平台,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采取处罚措施。建立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部署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抓住关键节点,对违法违规培训典型案例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不断加强警示震慑。
同时,《方案》提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坚持先证后照,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程序、许可内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和查处本地区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原则上以区级执法为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水平。探索信用监管方式,试点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监管制度,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
《方案》要求,畅通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受理、跟踪查询、结果反馈渠道,及时处置“随手拍”等监督举报平台的投诉举报线索,探索建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