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对保障人民健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作出了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
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执业药师是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和提供药学服务的专业技术力量。执业药师制度是“人民药监为人民”的重要制度体现。
为进一步发挥执业药师作用,树立执业药师良好形象,发挥优秀执业药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执业药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省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申报条件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并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且注册在岗时间不低于5年。已获得往届全国“最美药师”称号的执业药师不再推荐。
严格履行执业药师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执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差错事故,并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爱岗敬业、履职尽责。认真负责,业务精湛,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或在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和促进公众合理用药方面做出杰出贡献,得到社会公众认可,获得较大荣誉。
(二)扎根基层、心系公众。在保障药品供应、维护公众健康等工作中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三)以人为本、服务患者。积极开展慢病管理、健康宣教等药学服务工作,在减少用药风险、保障用药安全、提升药物治疗效果方面成效显著。
(四)热心公益、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在普及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