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司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文化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的通》(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兴试点工作,并制定《文化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案》(以下简称《方案》)。
《通知》提出,将通过在全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文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推动各试点地区因地制,突出特色,改革创新,探索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路径,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
根据《方案》,试点时间为2022~2025年,期间将遴选两批试点县(市、区),每批试点周期3年。试点范围以县级行政区域(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等)为试点地区,每批试点每个省(区、市)最多推荐3个试点县(市、区)。两批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名额共计100个左右。
《方案》提出,要积极探索推动“文化产业特派员”、文化和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等创新发展制度,建立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支持建设城乡文化融合发展服务平台,鼓励建设数字文化和旅游体验场所,推广社交电商、直播卖货等销售模式,促进特色产品、优秀文创产品销售;不断挖掘培养乡土文化和旅游人才,重点支持培养一批政治素质优良,扎根乡村、乐于奉献、服务群众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大力推动文化产业特色乡镇、特色村落建设,推动实施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特色产业、重点项目。利用开发性金融扶持重点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等。
初审:吉 映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