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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

2023-08-15 11:09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105485 次阅读

2022年12月3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加强当前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y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农村地区应对岁末年初人群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挑战,科学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疫情防控政策,抓紧做好工作部署和应急预案,形成科学有效应对疫情的合力。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重点抓好农村地区防疫体系运转、药品供应、重症治疗、老人儿童防护等方面工作,加强日常健康服务,突出重点人群管理,有序疏导诊疗需求,提供分级分类医疗卫生服务,最大程度保护农村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方案》提出,乡镇卫生院要加快提升新冠病毒感染者接诊能力,原则上实现发热诊室全覆盖。以省内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为基础,遴选省内城市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与各县(市、区、旗)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依托县域医共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完善基层首诊、接诊、转诊流程

《方案》强调,科学开展分级分类治疗。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治疗。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转诊至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乡镇卫生院、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转诊至县域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治疗,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到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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