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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拟立法防御气象灾害

2023-03-27 19:11 作者: 潇湘晨报 来源: 209527 次阅读

9月26日上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草案”)、《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气象灾害防御草案”)、《湖南省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草案)》等文件。

防御气象灾害,风险预防很重要。

气象灾害防御草案坚持“以防为主”,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每十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普查,并根据气象灾害普查结果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

在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方面,气象灾害防御草案规定台风、大风黄色以上预警信号生效期间,作业单位应当停止塔吊、脚手架、玻璃幕墙清洗等室外危险作业;露天的大型娱乐、游乐、体育设施应当停止营业或者使用;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采取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应对措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应当根据县级以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等措施;除直接保障社会公众生产生活运行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可以采取临时停工、停业或者调整工作时间等措施;遇有突发危及安全的情况,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运输工具驾驶员、车站行车人员、地下空间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可以先行采取停运停工、疏散人员等紧急安全防护措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初审:向莉莉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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