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医保局获悉,自6月6日起,我省新冠病毒检测价格再次下调,这是我省迄今第六轮、今年第三轮降价,进一步减轻了人民群众检测费用负担。
6月2日,省医保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明确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次16元,多人混检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次4元,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多人混检按照不高于每人次3.5元的标准计费。上述价格为全省最高指导价,不区分检测机构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省医保局相关专家表示,近两轮价格调整,有两个细节值得特别注意。一是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检测服务,不得高于当地公立医疗机构的检测价格。前几轮调整,文件中均没有这样的表述。这对群众来说是个好消息,在同样的政府最高指导价之内,有更多的检测机构可就近选择。不管是发现公立医院还是民营机构有高出最高指导价的,都可以向市场监管或医保部门举报。二是各类检测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供群众自愿选择。此前,如果是个人前往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往往只能按照单检的形式进行检测和收费。即使群众提出想跟其他人“凑单”混检,医疗机构一般都会找理由拒绝。这对于群众来说,又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混检相对单检每人次直接减少约12元,普通工薪族的一个盒饭钱就省出来了。
通知还要求,单纯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各类检测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