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早见报于《湖南科技报》4894期第四版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在河北省保定市体育场举行,由河北省法院院长宋志毅当场宣读判决书。下午1时30分,会场内传出两声震耳欲聋的枪声。枪响如同惊雷,昭示着中国共产党人坚决反腐的决心。
革命之始
刘青山,1914年生,河北省安国县(今河北保定代管的安国市)人,由于家里贫穷,从小在博野县南白沙村当长工。1931年6月,经南白沙村老长工徐云莆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秋天,刘青山参加了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七军第一支队并随队伍开展高蠡暴动。暴动第三天,刘青山和其他18名红军战士不幸被捕。当时,敌人决定对他们进行屠杀。当铡刀铡到最后一个时,敌团副看对方是个小孩,以为抓错了人,愤怒地将其踢出去,而这个死里逃生的少年正是刘青山。之后,刘青山立志要为穷人翻身而奋斗,并成了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七军第一支队的早期干部。无论是在抗日战争或解放战争中,刘青山都曾进行过英勇的斗争。尤其在1941年日军“五一大扫荡”中,刘青山带领群众与日军斗争,在人民群众中赢得广泛称赞。
张子善,河北省深州市尚村人,家中条件也不好,父亲早逝,母亲体弱多病。张子善从小聪明伶俐,家中两位哥哥靠卖苦力供他上学。学生时期,张子善做事认真,学习勤奋,在同龄人中显得格外成熟。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张子善积极组织学生上街游行,成立读书会,为学生争取权益。1933年10月,张子善在乡村简易师范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张子善被叛徒出卖入狱。在狱中,张子善历经严刑拷打,始终没有动摇和屈服。之后,几经辗转,张子善于“七七事变”之际逃了出来。出狱后,他积极联系党组织,在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表现突出。
走向深渊
1951年秋天,为支援抗美援朝战争,中央政府决定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以杜绝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正是因为“三反”运动的展开,使得刘青山、张子善的罪行昭至天下。
新中国成立后,刘青山认为自己从奴隶变成了主人,放言“革命胜利啦,老子该享受享受啦!”此时的刘青山已失去了赤子之心,过上了极度奢靡的生活。
建国初期,为解决各级机关财政经费问题,各级党政组织便开展机关生产活动。这本是一场党与人民的自救行动,却被刘张二人利用,成了他们敛财的主要手段。在机关生产中,刘张二人先是剥夺政府以工代赈的救灾粮款,大量夺取民工的粮食,哄抬粮油价格,以此来赚取高额利益,合计苛赚民工及盗取国家财产高达16亿元(旧币)。其次,二人还盗用机场占地赔偿款及国库存粮。1950年10月,中央拨款29亿修建武清县杨村飞机场,刘青山和张子善将20亿挪用于机关生产。除了上述罪行外,刘张二人还通过违法调动地方财政、骗贷银行巨款、盗用灾民造船款等方式,窃取国家财产共计170亿元。刘张二人除了贪污外,还在天津地区党委组织中大搞官僚主义,致使当地党委弥漫着腐败、奢侈的不良风气。
以史为鉴
1951年11月21日,天津行署副专员李克才在中共河北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揭发了刘张二人的罪行。12月4日,河北省委开除刘青山、张子善党籍。12月20日,中共中央华北局经研究后向中央提出了对刘、张的处理意见:“原则上同意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两年执行),由省人民政府请示政务院(即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当周恩来将报告送交毛泽东并征求意见时,毛泽东说出两个字:“死刑!”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枪决。
在判决案件之时,也有一部分人为刘张二人求情,认为死刑过重,但毛泽东主席依旧义正词严“是要他俩,还是要中国?”正是因为二人特殊的身份,才要严肃对待。清除他们是党的胜利。
这个被称为“新中国反腐第一枪”的案件,距今已有七十年。而今中国已走上了法治化道路,但该案件仍不断提醒后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谨记“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道理。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