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南方水稻机械化种植推进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南方稻区水稻机种推进行动。作为水稻生产大省,在推进水稻机械化生产工作中,我省在1月上旬就已启动今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并将水稻集中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2021年我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80.05%,水稻机械化栽植水平为44.38%。”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省高位推动机插机抛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水稻机插机抛工作,将补齐水稻机插机抛短板纳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向市州政府下达机插机抛任务,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帮助引导广大农民轻松、高效、绿色种田。
在新增补贴机具方面,突出引导集中育秧。补贴机具新增一批春耕生产急需的耕整地机械、插秧机械和育苗机械。持续开展钢架大棚补贴试点,将补贴区域扩大到全省。首次开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设备补贴试点,根据不同建设规模,农户可享受3~12万元补贴。
在确定补贴标准方面,突出支持短板弱项。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式旋耕机、水稻集中育秧中心以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粮油生产薄弱环节和丘陵山区特色机具补贴比例达到35%,较其他机具高5%。省财政继续对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和用于集中育秧的钢架大棚等3类机具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进行累加补贴,各市县对水稻生产薄弱环节机具进行适当累加补贴。
在简化办补程序方面,突出提升服务效能。简化补贴办理程序,大力推行手机APP办理补贴。对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式旋耕机、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秧苗移栽机、全喂入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自走式打捆机等9个品目机具实行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实现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在加强补贴监管方面,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抽查力度,严肃查处机具长期闲置不用或作业量过少、经销商代理农户办理补贴手续、产品质量缺陷、农机产销企业虚开发票、机具批量倒卖等问题,确保补贴资金用到实处、收到实效。
初审:吉 映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