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早见报于《湖南科技报》4884期第四版
早在1926年8月4日,中国共产党就发布了第一个反贪污腐化的文件———《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这份文件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历史见证,更是中国共产党人革命宗旨的真实写照。
革命混进投机分子
《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发布于大革命的高潮中。当时,工农群众运动蓬勃发展,一些投机分子“也来敲CP(即中共)的门”。在1925年10月,党的力量还比较弱小,全国只有3000名党员左右,这与党担负领导革命的重任很不相称。为此,10月份,党的中央执委扩大会议确定,大力发展党的组织,扩大党的队伍。
到了1926年7月,党员人数便增加到1.3万多人,9个月时间内增加了三倍多。一些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忽视了对要求入党人员的考察和教育,有的地方甚至突击发展。如湖北举行征集党员一次,“加入者达二千人”,其中,“大概一半以上须淘汰出去”,造成了“党员数量增加而质量确是退化了”的情况,一些投机分子混入党内,继而发生侵吞公款、化公为私等贪污行为,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威望。
为此,党中央发出这个文件,要求各地党组织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制止党内腐化现象的发生,充分体现了我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坚决惩治贪污腐败的决心!
坚决洗清不良分子
《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开宗明义,痛陈投机腐败分子的危害,一个革命的党若是容留这些分子在内,必定会使党陷于腐化,不仅不能执行革命的工作,且将为群众所厌弃。贪污腐化“给党以很恶劣的影响”“这不仅丧失革命者的道德,且亦为普通社会道德所不容”。
在当时的革命高潮中,这种清醒尤其显得难能可贵。
为了防止腐败分子的危害,中共中央在通告中特别训令各级党组织:“应该很坚决的(地)洗清这些不良分子”“迅速审查所属同志,如有此类行为者,务须不容情的(地)洗刷出党,不可令留存党中”“望各级党部于接此信后,立即执行,并将结果具报中局,是为至要”。
从文件中所使用的“坚决”“迅速”“务须”“不容情”“立即执行”“是为至要”等一系列严厉的措辞,不难看出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态度和决心是何等的鲜明而坚定。
贪污被开除第一人
《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颁布后,成为党在实践中惩治贪腐分子的重要依据。
1928年,时任山东省委党组织重要职务的王复元,利用担任山东党组织重要职务之便,多次贪污公款和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成为我党历史上因贪污而被开除出党的第一人。
王复元,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最早加入中共的第一批非知识分子党员。1926年10月他任中共山东区执行委员会委员,很快又成为党组织在青岛的负责人、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部长。1927年4月27日,党组织派王复元出席党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党中央让王复元带回拨给山东党组织的活动经费1000银圆。而王复元竟谎称经费在途中被窃,将这笔经费据为己有。
1928年4月,王复元又以去上海与党组织联系为由,从直属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印刷部的集成石印局拿走两千元资金,贪污腐败导致石印局被迫停业。
王复元贪污党费的丑事,随后被时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邓恩铭发现。于是,山东省委决定将王复元开除党籍。
《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出台和王复元案例,充分证明党和腐败现象是绝不相容的,党内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这对于我们今天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态度和决心始终如一!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