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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成果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2024-02-12 22:35 作者: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党史教研部 许顺富 来源: 267926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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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早见报于《湖南科技报》4878期第四版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和重大影响的重要文件。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出台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大幕。但当时中国最感棘手的问题是如何评价毛泽东,如何评价“文化大革命”的问题,能否跨越雷区,对过去三十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的历史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总结,就成了当时党中央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根据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一些同志提出要搞类似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总结新中国成立后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建议,中共中央于1979年11月,在邓小平和胡耀邦的主持下,胡乔木、龚育之、廖盖隆等人在北京复兴门外万寿路的六所正式成立起草小组。

1980年2月20日,起草小组拟出了一份供领导参阅的《决议提纲(草案)》。邓小平看后,不太满意,提出起草历史决议的三条要求:一是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二是对建国三十年来历史上的大事,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包括一些负责同志的功过是非,要做出公正的评价。三是通过这个决议对过去的事情做个基本的总结。

起草小组遵照邓小平的指示,于1980年6月拟出了一个《决议》草稿,送交邓小平和中央领导同志征求意见。10月中旬到11月下旬,中共中央组织党内4000多名高级干部对决议进行了广泛讨论,几易其稿。1981年5月19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经过10天讨论后,比较满意的决议稿最终完成。6月22日,邓小平在十一届六中全会预备会议上对《决议》作出了肯定性的评价:“总的说来,这个决议是个好决议,现在这个稿子是个好稿子。”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主要内容

1981年6月27日至29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决议》共3.4万余字,分为8大部分。对新中国成立前28年历史进行了简要回顾,用充足的史实材料向大家展现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领导集体带领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的历史功绩;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出发,总结出32年来中共所取得的十大成就;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中的历史地位,指出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对毛泽东思想进行了科学的阐述,提出了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初步勾勒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轮廓,指明了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毛泽东的功过是非、“文化大革命”等重大历史问题作出了明确、科学的结论,标志着我党完成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指明了继续前进的方向,成为中国共产党总结自身历史经验,开辟未来伟大事业的经典文献。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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