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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戴上“紧箍咒”

2023-03-22 10:28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334295 次阅读

培训质量不高、价格肆意上涨、存在安全隐患……3月3日,针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存在的种种问题,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从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场地、收费、培训服务合同、宣传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去年7月28日,教育部发文明确,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国家已对学科类校外培训进行了严格规范。《公告》发布,给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戴上了“紧箍咒”。

不得以非学科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公告》指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为提升培训质量,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确保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培训对象的年龄状况、身心特点、认知水平相适应。 

《公告》强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非学科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同时,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培训机构合理定价,规范校外培训服务。  

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公告》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培训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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