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读者注意到“四川沐川男子张某关于砍卖自家野生树木被公诉,即将面临判刑”的相关新闻,因此对自家的树能不能砍,怎样砍产生了疑问。
据了解,四川沐川县“大山坪”的村民张某将自家的一株野生桢楠树以15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廖某,并且同时雇请工人将这株廖某看中的野生桢楠树采伐。经过专业鉴定,这株被砍伐售卖的桢楠树为樟科楠属楠木,为天然林,蓄积为1.315立方米。沐川县检察院表示,桢楠树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因为犯罪事实、证据都清楚且充分,于是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张某刑事责任,提起公诉,不日将依法判处。
很多人认为长在自己家地里或山上的树木就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殊不知任何树木都不能随意采伐,更何况是国家重点保护树种。
那么,自家地里的树真的一棵也不能碰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不过这一规定对农村农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并未有强制性规定。
既然如此,为何此次张某砍伐1株桢楠木,面临了如此严重的刑罚呢?国家林草局于2019年7月的相关回复中关于“自留地人工种植的桢楠树是否可以砍伐和出售”时提到:“楠木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该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珍贵树木采伐许可,并且按照批复处理采伐。”这意味着农村自留树木并非数量少就一定没事,还得看是什么树种以及采伐者究竟有没有相应的采伐证,有没有按照批复的进行采伐。
值得注意的是,随意采伐不仅仅采伐者会受到相关处罚,而且购买木材的一方也逃脱不了责任。此次,四川沐川县采伐桢楠树事件中的买方廖某也以同样罪名被公诉,将面临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农民朋友在自留地、自留山采伐须小心,并非自己种的就可以砍,面对砍伐数量较大、砍伐树木品种名贵等情况,一定要提前申请采伐许可证。
初审:向莉莉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