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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将建设公共卫生委员会

2023-03-22 10:21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51579 次阅读

近日,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jpg

《意见》要求,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发挥,初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

《意见》明确,公共卫生委员是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在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包括:制定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在卫生健康部门支持、指导下开展传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处置等工作。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公共卫生委员会应根据基层党委和政府统一调度做好应急响应,组织动员社会组织、社会慈善资源和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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