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层层下达到县,落实到乡镇、村组;加快推动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为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出台了若干措施。
记者了解到,具体措施共有十项。在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将推动建立“田长制”,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建立七级田长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建立补偿和奖惩机制,落实耕地网格化监管。同时,强化规划管控,编制省、市、县三级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实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比例上下限控制,统筹确定稳定耕地、恢复类耕地、耕地后备资源、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边界;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出台耕地用途管制实施细则,全面实行耕地在农用地内部“进出平衡”,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及种植情况动态监测机制;严格督察执法,健全“五抓五早五协同”制度,开展“双零”行动,完善“1+N”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保障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对耕地保护不力、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市县人民政府严肃约谈问责,及时移交移送违法违纪线索。
在统筹自然资源促进乡村振兴方面,该厅将加快推进乡村规划全覆盖,以县域为单位,统筹乡镇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单列乡村振兴专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在县域范围内梯次布局规则,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实施特色小镇培育工程;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综合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等工程,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