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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筑牢长江流域禁捕法治防线

2024-01-19 08:13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294640 次阅读

1月1日,《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正式施行。《决定》进一步完善禁捕执法监管等方面的法规,解决禁渔执法的难点和痛点,筑牢“长江禁渔”法律防线。

《决定》中明确了市民进行休闲垂钓时,不得一人多竿、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不得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严重违反的或将追究刑事责任。

《决定》中还明确,禁捕区域包括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湖南段、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经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公告的其他禁捕水域。

据了解,进入“十年禁渔”持久战阶段后,我省按照“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目标,坚持不懈推进各项措施落细落地,坚定不移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截至2021年底,全省建立监管责任网格9713个,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人18673人;11个市57个县(市、区)完成智慧渔政建设。2021年全省查办违规违法案件1463件,查获涉案人员1840人,司法移送798人。从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结果来看,鳤鱼30年来重现洞庭湖及湘江,江豚分布区域延伸、出现频次明显增加,湖南“十年禁渔”已初见成效。

初审:向莉莉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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