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蒋介石集团溃逃到了台湾。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了蒋记“中华民国”,成为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按照国际法惯例,新旧中国虽然社会制度不同,但中国主权、国家地位并未发生改变,国家主体资格也未发生改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当取代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而享有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权,代表中国参与国际事务——正如40年后苏联解体其所有权益由俄罗斯继承一般。
正是基于国际法的正当理由,新中国成立后一个多月的11月15日,当时兼任外交部长的周恩来就致电首任联合国秘书长、前挪威外长特里格夫赖伊(TrygveLie)和联大主席、曾担任过麦克阿瑟副官的菲律宾外交家罗慕洛(CRomulo),声明“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才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所谓“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完全无权代表中国,要求联合国根据其宪章原则和精神,立即取消“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参加联合国活动的一切权利。
1950年1月8日,周恩来又一次致电赖伊和罗慕洛,要求联合国开除非法的国民党代表。19日,周恩来又照会两人:中国政府已经任命张闻天为出席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的首席代表,要求联合国安排中国代表团“迅速出席会议并参加工作”。5月12日,周恩来再次致电赖伊及联合国有关组织的负责人,严正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国民党反动派残余集团的所谓代表现已完全没有资格参加联合国各组织,必须将这些非法代表从联合国各组织中驱逐出去。
从周恩来的一系列电文中,人们可以感受到,此时新成立的人民政府对于恢复自己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还是充满信心的。毕竟,如果真能讲究法理,那么新中国拥有联合国合法席位不存在任何问题。联合国存在会员国发生过政权更迭,甚至国名变更的先例,都没有影响到该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不仅是中国如是想,就包括赖伊在内的许多联合国工作人员都觉得解决新中国的合法席位问题乃是顺理成章之事。
在接到周恩来的首次致电后,赖伊虽没有在第一时间直接答复,但在1950年1月6日答记者问时,他公开表示希望和平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同时他还在另一些场合表示:“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有权成为联合国的代表,不管是什么样的政府,只要该政府能利用资源和管理人民,履行联合国的责任,这样的政府就是有资格的,要忽略意识形态。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