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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四个特征即为学科类培训

2023-11-19 21:47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187108 次阅读

 现实中培训项目内容繁多、形式多样,“学科类”“非学科类”如何科学鉴别?教育部日前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鉴别依据,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科学鉴别。

培训项目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一是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二是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三是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四是结果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生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为确保各地鉴别工作的科学性,《指南》特别要求各地建立专家鉴别制度,在实际开展鉴别工作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案一判,提出培训项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鉴别意见。鉴别工作不得受外界干扰,不得徇私舞弊。

如果地方鉴别工作出现困难或者争议,该怎么办?考虑到一线实际鉴别工作的复杂性,《指南》明确提出各地要建立分级指导机制,以加强动态指导和规范。考虑到“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的主管部门不同,对于分类边界的把握在具体实操中可能出现偏差,《指南》专门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可协助其他主管部门提供分类鉴别意见,并对“学科类”鉴别有最终决定权,从而避免出现个别“钻空子”的情况。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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