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通知要求,规范食堂建设,加强食堂管理,保障食材安全,确保营养健康,制止餐饮浪费,强化健康教育,落实卫生要求,严格校外供餐管理。
通知明确,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师生和家长监督作用;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保证食品可追溯;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食品成品按规定量留样48小时以上;学校食堂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鼓励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遏制餐饮浪费。
初审:汪 杨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