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方便小孩入学,我在县城购房落户,在农村有林权证和土地承包合同。我这种情况是否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的房子是否应该确权颁发不动产证?
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规定精神,不能强迫进城落户农民放弃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初审:吉 映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